办公室职责
标准化科职责
法规科职责
人事科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稽查队职责
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质量与监督科
计量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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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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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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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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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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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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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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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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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科
0951-5069569
  信息中心
0951-506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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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
2、起草、审核综合性文件、报告。
3、拟定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值班、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政务信息、后勤保障工作。
5、管理机关财务、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负责本局服装制发。
6、统一协调本局办公自动化建设。
7、负责本局卫生、计划生育、扶贫、军民共建等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标准化科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部门标准化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指导本部门、本地区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5、受理本地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及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6、开展标准情报资料工作,建立标准档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规科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贯彻。
2、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3、组织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
4、对局内各科、稽查队、县(市)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对局内案件的审理工作,特别是参与对大案要案的审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6、负责组织案件听证会并具体承办。 7、办理本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并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
8、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包括应诉、答辩、出庭参加诉讼等工作。
9、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申请强制执行,配合人民法院工作。
10、办理对行政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工作,完成对结案材料的整理、装订及归档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科职责
1、管理市局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计划、干部统计、劳动工资、工资统计报表和人事档案。
2、负责市局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3、承办干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奖惩。
4、负责退休干部的呈报、审批及管理。
5、承办职称评聘和有关证件审验。
6、负责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
2、对在银川地区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3、实施或监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发放和审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4、参加或组织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稽查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执行公务。
2、依据《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
3、依法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相对人予以现场处理和现场处罚。
4、受理解决消费者关于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方面的投诉。
5、履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它职责。
6、严格遵守机关、稽查队制定的各项制度。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机构代码及商品条码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方针政策。
2、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办证程序,负责代码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
3、负责辖区内代码证书的年检及换证工作。
4、负责代码数据库的建立、健全、应用及全国联网工作,保证办证质量。
5、负责与区代码中心、区内各市县及外省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对口业务及信息交流。
6、负责与工商、银行、税务、公安等应用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7、按照保密规定,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督科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全市的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工作。
3、组织和协调银川市产品质量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分析研究银川市产品质量状况,对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行政处罚意见。
4、负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档案。
5、负责“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6、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免检产品申报,负责购物放心单位的考核。
7、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和12365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8、组织完成质量报表的填报和有关质量资料的保管工作。
9、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量科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办理计量授权、计量建标、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计量合格确认等业务,严格按规定考核、收费、发证。
3、具体办理计量行政案件。
4、负责日常计量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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