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2002年9月开通了“12365”质量举报投诉电话由质量科人工接听,2003年12月5日开通了“12365”投诉举报自动受理/处理系统,成立了“1236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处理投诉举报受理。
两年多来,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银川地区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局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投诉举报中心本着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消费者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正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65”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的工作效率,坚持有诉必接,有案必办,有假必打,有勤必出的原则,做到1年12个月365天,天天听取民声,解除民忧,真诚为老百姓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一.12365举报申诉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范围
1.负责受理银川市三区范围内关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的举报投诉;
2. 受理个人、单位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事项的接转工作;
3.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职责,为企业开展咨询服务;
4.将举报中的其他违法案件移送相应的执法机关处理。
二.举报投诉的方式
举报投诉人可以选择电话或者登录银川质监网及发E-mail,也可以来函或者来访等任何一种方式举报投诉:
1.热线服务电话:12365;
2.互联网:银川质监网:www.yc12365.gov.cn;
3.E-mail:yc12365zl@163.com;
4.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东路768号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中心
三.举报申诉方法
不论采用何种举报投诉方式,举报申诉人均应提供以下内容:
1. 举报人的姓名、电话、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被举报人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举报相关证据以及产品数量和价值、举报日期等。
2.投诉人的姓名、电话、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投诉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相关证据以及产品数量和价值、投诉日期等。 |
|